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南开大学“十三五”素质教育实施纲要》,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现将2021年物理科学学院学生“综合素质评估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评估时间
2018级、2019级于7月31日前、2020级于10月31日前开展“综合素质评估”工作,各年级具体工作开展由对应辅导员负责,以班级为单位开展。
2.评估对象
在本年度内需组织2018、2019、2020级本科生完成“综合素质评估”工作,其中2019和2020级本科生的素质评估为《公能实践》课中的必修内容。
3.评估要求
各班在班会开始前,根据学院要求,确定班会时间、地点、人数以及他评委员会成员,在辅导员处进行预约。今年转专业的在转出专业(原专业)参评,去年转专业的同学在转入专业(新专业)参评。
4.注意事项
参加2020-2021学年度奖学金、荣誉称号评定者须参加“综合素质评估”并合格;2018级、2019级通过“综合素质评估”按照班级人数5%评选出2020-2021学年度“优秀学生骨干”候选人(作为2020-2021学年“学生服务奖学金”候选人)、按照班级人数10%评选出物理科学学院“优秀学生”候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