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,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,打造基层治理骨干力量,根据《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》(津党发〔2017〕42号)和《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》(津党厅〔2017〕104号)等有关规定,天津市计划面向本市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招录1422名社区工作者,其中和平区10名、河东区147名(其中6名需在河北省涉县铁厂街道社区工作)、河北区88名、南开区20名、红桥区61名、东丽区280名、西青区209名、津南区200名、北辰区176名、武清区100名、宝坻区10名、静海区60名、宁河区61名,统筹安排到所辖社区工作。
感兴趣的同学请根据附件要求报考。
附件2.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及对应工资总额表.docx.docx
附件4-1.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(考生笔试当天携带).doc.doc
附件4-2.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(考生面试当天携带).doc.doc